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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30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

(井大党发〔2013〕13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做出新贡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赣发〔2010〕1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意见》(赣教党字〔2013〕13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学校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1.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在高校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工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任务对学校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如何凝聚教职工人心,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全校教职工目标指向趋于一致,促使全校教职工深刻认识学校在高等教育由外延转向内涵发展趋势下所面临的困难和优势、挑战和机遇,增强加快学校内涵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从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这是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和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显得尤为迫切和现实。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支持工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工会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特色发展搭建广阔舞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学校各级工会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融入发展大局、履行基本职能、发挥工会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服务广大教职工群众和会员群众的能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信任、会员信赖、群众信服的职工之家,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支持广大教职工建功立业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工会把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当前及今后十年,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面对学校快速发展、教职工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的新变化,工会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满腔热情地支持、参与学校改革,竭尽全力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旗帜鲜明地维护学校和教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2.工会组织要以“劳动先锋号”为载体,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带头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勇于创新的优秀品德和时代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教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3.工会组织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教工”等学习活动,坚持用“中国梦”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激励教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教职工积极学习中外高等教育理论、先进管理方法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努力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倾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品德高尚、学问渊博、技艺精湛、纪律严明、身心健康”的教职工队伍。

4.工会组织要广泛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做好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工会干部等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树、表彰、宣传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和教育激励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和谐校园氛围。

5.工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三、充分发挥工会维护教职工权益的作用,进一步支持工会依法履职,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1.工会组织要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公平正义,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2.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与教职工广交朋友,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呼声,并因势利导,努力把党委和行政的决策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为,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校正认识偏差的工作,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工会组织要注意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

4.工会组织要关心困难教职工,认真做好送温暖工作。各级工会要在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和兴办各类互助保险,把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要建立健全特困、困难教职工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灵、情况明,使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

四、切实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1.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教代会,把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重要规章制度,都应提交教代会审议;要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推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学中的重要作用。

2.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把学校发展规划、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教学科研、职称评定、人事任免、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事项都应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不同渠道,及时公布,接受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各基层分工会也大力协助同级党政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3.建立二级学院(单位)教代会制度。要广泛学习借鉴,大胆探索二级学院(单位)的民主管理形式。在试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推行二级学院(单位)教代会制度。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为工会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的要求,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学校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行政的支持,建立健全每年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各级党政要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依照宪法、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基层分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2.重视和抓好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等有关文件精神,配备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在调整配备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时,党委组织部门要事先征求上一级工会意见,并邀请上一级工会组织部门参与考察。校工会主席列席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基层分工会主席列席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

3.学校研究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工资、住房、福利、奖金、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时,要吸收工会作为成员单位参加,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各级党政要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工会开展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学校应按《工会法》的规定,以全体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定期足额向工会拨解经费,以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在创建模范“教工之家”的工作开展、阵地建设等方面为工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物质条件。

5.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的要求,把党政所需、教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去办,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